Tuesday, January 09, 2007

「客(不)服」(Customer Disservice)

其實很掙扎該不該寫這篇文章,理由有二:一則雖然 VB 並沒有「為天地立心,為生民立命,為往聖繼絕學,為萬世開太平」的心志,但也不想予人一種「女生寫來寫去總跳脫不了嘮叨抱怨身邊瑣事」的印象;二來 VB 成立部落格是以「自娛(和自戀)」為終極目的,有必要把不愉快經驗放在「凡寫過必留下痕跡」的網誌上嗎?

然而心中卻義憤難平:當你想盡辦法,數次當面與店面負責人交涉並在電話裏與客服人員釐清、卻換來 T-Mobile 客服中心的「小組長」從牙縫裏擠出的一句「Have a nice day」並在你還來不及回答前便掛了你的電話──特別是在花了很多時間力氣而你的問題並沒有得到解決──之時,實在不明白:從什麼時候開始,消費者要求他付過代價所應得的服務與權益,已經變成一件「費(消費者的)時費(消費者的)力,但結局卻完全仰仗廠商心情好壞」的事了?

但是在過年期間受到「披上一層民營外衣、骨子裡還是一派官僚心態」的半公營 USPS 之「服務」,到今天拜訪了由「國土安全局」接管、改了名字的美國移民局(USCIS)──突然就不想寫了.

不過這三個客服中心,「客不服」指數評比,以 T-Mobile 最甚,USPS 居次,USCIS 墊底──(排名越前面服務態度越差).居然民營產業還不如國家單位──腦中浮起相聲裏的一句話:這年,頭都變啦!納稅人兼消費者,只有自求多福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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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Comments:

Blogger material girl said...

嗯嗯, 遇到這種事情真的是很難決定要不要跟人家纏鬥下去... 不過我的原則是 "每個人都有老闆" 啊, 跟這人說不通就把他的老闆叫出來罵, 跟老闆還說不通就打到總公司的申訴中心, 不回覆就每週固定時間打去跟人家纏鬥... @@ (我還在 outlook 上設 follow-up 的 reminder 耶.)

雖然大部分人聽到要叫老闆出來都會怕了三分, 但也不是每次都成功... 其實跟申訴中心說了以後我也不會去追蹤到底有沒有處罰人家, 所以真的是有可能全都在浪費時間. -_-
跟 customer service 纏鬥真的是很耗心神的事啊...

1/09/2007 09:13:00 PM  
Blogger material girl said...

啊, 對了, 據說跟客服部門談判的第一要件就是, 在說話之前弄清楚對方叫什麼名字, 怎麼拼, 接下來對方就會非常客氣了... 因為名字已經被妳抓住了啊. ^_^ 不過這一招對公家機關應該是沒有用的...

1/09/2007 09:19:00 PM  
Blogger Vigo Baby said...

啊.我就是讓T-Mobile第一線客服人員的"老闆"給掛了電話,也去看了分店店長完全不搭理的臉色,(反正廠商大到一個地步,錢到手以後就是這樣).當時很氣,不吐不快,於是寫了前面兩段.隔了幾天覺得為了這點事情破壞心情,所以遲遲沒有完成.
然後又發生UPS和USCIS事件--突然很能體會許茹芸在"如果雲知道"裡面唱的:"真的有點累了,沒什麼力氣"...

1/09/2007 09:29:00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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