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October 30, 2006

合約


美國期中選舉進行得如火如荼,BB 和 CB 的「世紀手足大戰」從聖荷西又燒回洛杉磯,似乎沒有停火的跡象.週末前一日,BB 又因為 CB 尖叫的緣故兩個人一起接受管訓.

常常覺得實在不公平──又不是我尖叫,為什麼也挨訓──(卻總是忘記是令 CB 尖叫的那個人)的 BB,憤而拿起紙筆,起草行為規範與賞罰條例合約,並要求 CB 簽名.於是被媽媽設定為「賞罰共同體」的兩個人有了一個「預習人生」的機會:簽下了生平第一份合約書.

合約內容中文翻譯如下:

• 本週結束之前在家裏不可以跟我玩(除非你乖).[盛怒下的 BB 將 DO 寫成 TO ──唉,這些年 BB 中文教育沒什麼長進就罷了,連英文也……]
• 從此不可尖叫.如果你能做到,我會給你一張 Pokemon 卡.
• 照大舅要求練琴,你 30 分鐘,我一小時.[妹妹練不練琴練多久干卿底事?]
• 不准打我的小報告.一張 Pokemon 卡──如果你能做到的話.

寫下名字 
簽名之後,你必須執行以上條例.


妹妹規規矩矩寫下大名:CXX.──妹妹你怎麼想也不想就簽下這份「喪權辱國」的合約啊?

大夥兒爲妹妹感到「不值」.VB 突然想起張大春在專欄「認得幾個字」裏曾經寫過一段話:

值,對立也.

當我們花一番精力、付一筆錢、寄託一把感情,所徬徨困惑的,總是「不知道究竟值不值得?」值不值呢?那就要看把甚麼東西安放在這些支出的對立面了.


對妹妹來說,簽約的「值」也許不在那幾張 Pokemon 卡,而在與哥哥的手足情吧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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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
Blogger material girl said...

妳們家小朋友實在是太可愛啦.
被妳一寫又讓我覺得 CB 真是有智慧. ^_^ 其實同樣的事, 對小朋友來說很明顯, 但是如果發生在大人身上的話, 卻往往因為太多干擾因素而墜五里霧中, 沒有小孩看得清楚呢.

10/30/2006 10:40:00 PM  
Blogger Vigo Baby said...

小朋友最可愛的地方就是一顆單純的心啊.

別看CB好像是BB的應聲蟲,哥哥說什麼她都跟從,其實CB非常有主見(她從小就不要做小公主,只要做「我自己」),並敢作敢當,只要她錯一定承認,被罰也規規矩矩接受,一絲不苟執行處罰項目.晚上還會講床邊故事給阿姨聽──不是VB自己誇,真是太可愛的小朋友啦!

10/31/2006 07:40:00 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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